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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国驻日本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防范“轻犯罪”

来源: 河南省侨商联合会  日期:2024-05-24 17:11:30  点击:481  属于:政策法规

  中国侨网5月22日电 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消息,日本于1948年起施行《轻犯罪法》,对33种看似轻微但可能对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有外国游客因不了解有关法律受到处罚。中国驻日本使馆对其中易被忽略的行为进行归纳,提醒在日中国公民及赴日游客注意防范。

  一、擅自潜入无人看守的住宅、建筑物或船舶,擅自进入禁入场所、他人田地、灾害或犯罪现场。

  二、擅自携带刀械、铁棒等可伤害他人的器具或可用于侵入他人住宅的工具。

  三、发生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拒绝听从公务人员或救援人员指令。

  四、在森林等易燃场所或汽油等易燃物附近生火。

  五、擅自在他人住宅等张贴广告、告示,或随便移除、污损他人标识物。

  六、诈称拥有国内外公职、爵位、学位,或穿着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装。

  七、在公共或私人仪式上恶作剧等妨碍仪式进行。

  八、制造噪音妨碍他人且拒不改正。妨碍他人正常行走,或跟踪他人使人不安。

  九、在公共场所插队、言行粗暴、随地吐痰、无故熄灭标识灯或街灯。

  十、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

  以上行为均涉嫌违反《轻犯罪法》,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请在日中国公民遵守中国及日本法律,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日本警方报案,并联系驻日本使领馆求助。

  日本报警电话:110、03-3501-0110(中文),海外可拨打#911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86-10-65612308

  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3-6450-2195

  驻大阪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6-6445-9427

  驻福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92-753-6483

  驻札幌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11-513-5335

  驻长崎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95-849-3311

  驻名古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52-932-1036

  驻新潟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25-2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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