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讲话,聚侨力,侨商组织再创佳绩。
学讲话,聚侨力,侨商组织再创佳绩。
尊敬的各位会员理事,大家好!昨天,中国侨商联合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在郑州胜利召开,中国侨联李卓彬副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对指导各级侨商组织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康玛水会长指示,现转发给大家,望认真学习贯彻。
在中国侨商联合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侨联副主席 李卓彬
2017年3月29日14:00
尊敬的各位常务理事: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出席中国侨商联合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我谨代表中国侨联,对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常务理事致以诚挚的问候!
本次常务理事会是在今年全国“两会”闭幕不久、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各级侨联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侨联九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和中央批准的《中国侨联改革方案》,中央巡视组对中国侨联党组政治巡视进入整改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对于全国侨商组织系统把握形势、明确方向、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朱奕龙常务副会长代表常务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国侨商联合会设立办事处事项,聘任了三名副秘书长,举行了郑州市侨商联合会揭牌仪式,会议开得很成功,也很务实。下面,我结合《中国侨联改革方案》和中央巡视工作整改要求,就下一步侨商会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侨联改革重大意义,切实把握侨联改革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群团工作高度重视,把群团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位置,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群团改革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去年9月份,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国侨联改革方案》正式印发。这次侨联改革,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党中央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凝聚着党中央对侨联的殷切期望。在去年召开的中国侨联九届六次常委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就《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扎实推进侨联工作改革创新》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侨联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就要充分认识到深化改革是侨联不忘初心和宗旨,坚持党领导的爱国人民团体的性质和方向,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根本要求;是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团结带领广大侨胞为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的时代要求;是更加突出侨联的统战性,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推进“两个拓展”,把广大侨胞联系好、团结好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侨联组织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保持和加强与侨界群众紧密联系的现实要求。
中国侨联成立60周年来,我们党始终把侨联组织作为开展党的侨务工作的重要力量。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与党中央的要求相比,与时代发展和侨情变化相比,侨联工作还有许多不符合、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侨联组织存在机关化倾向,侨联基层组织覆盖面不足,新侨和海外工作拓展不够,部分侨联干部群众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这次推进侨联改革,就是破解侨联发展难题、换发侨联工作活力、强化侨联组织功能的重要机遇。
这次推进侨联改革,也是促进侨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一次契机。在中国侨联的领导下,侨联所属各级侨商组织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战略合作、参与民生建设和公益事业、促进中外经贸交流和友好往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侨商会作为侨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着深化改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书记处明确要求加强中国侨联对侨商会等社会组织的领导,并指出侨商会不应与中国侨联脱钩的要求,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落实。《中国侨联改革方案》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侨联所属社团组织建设,发挥各级侨联所属侨商联合会等社团的独特作用,团结凝聚不同领域侨界群众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延长工作手臂。各级侨商组织要紧紧抓住侨联改革契机,按照《中国侨联改革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特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二、切实把握巡视整改契机,积极稳妥推进侨商组织改革
从中国侨商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报告中可以看出,2016年,中国侨商联合会在服务经济、对外经贸、参政议政、公益事业、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有了新发展。同时,全国各地侨商会相互支持、上下连动,积极围绕国家战略和侨联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如广东、福建、贵州、陕西、重庆、江西、河北、辽宁、黑龙江、吉林、云南、四川、青海等省区市侨商会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一系列专题论坛和经贸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系,引导企业走出去发展;广西、湖北、安徽、海南、新疆侨商会积极开展侨资企业调研活动,主动贴近侨商,有效维护侨商合法权益;上海、济南侨商会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和精准扶贫活动,充分体现侨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北京、江苏侨商会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工作,荣获社会组织5A级评估等级;湖南、河南、内蒙古侨商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侨商会党建工作,促进多家地级市侨商组织成立。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看到侨商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去年底,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中国侨联党组政治巡视期间,对中国侨商联合会的整体工作也进行了巡视。中央巡视组对侨商会服务国家战略、领导班子建设、内部治理工作、群众性体现、活动时效性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从去年开始,一些省区市侨商会也接受了巡视。因此,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是摆在全国侨商组织系统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今年3月初,中国侨联党组下发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台账》,提出了巡视整改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整改具体任务。中国侨商联合会对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剖析和研究,归纳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整合侨商组织资源、发挥系统整体优势不够;对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缺少系统考虑;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重表面、撑场面现象;侨商组织的群众性、代表性特点体现不够,服务会员事业发展渠道不宽,侨商会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中国侨商联合会存在的这些问题与地方各级侨商组织的问题基本一致。
当前,在中国侨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侨商会正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国侨联改革方案》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巡视整改和侨联改革的难得契机,深入研究剖析巡视反馈问题的内在实质,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围绕国家战略和侨联工作紧密结合,与促进侨商组织深化改革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与密切联系侨商促进会员事业进步紧密结合。中国侨商联合会要发挥龙头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以推动全国侨商组织的巡视整改工作和深化改革工作。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国侨联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中国侨商联合会近期整改工作,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侨商。为贴近侨商,加强对基层会员服务的覆盖面,侨商会将在我国东、南、西、北地区设立办事处,整合全国侨商组织资源,强化和覆盖对所在地区中国侨商联合会会员的服务工作。刚才侨商会东部地区和南部地区办事处已经举行了授牌仪式,今后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设立新的办事机构,同时将探索在海外主要国家设立侨商会海外联络机构。侨商会在吸收新会员时,也要注意体现会员的代表性和群众性,不能简单以企业规模效益为入会标准,要注意吸收新侨和创新性企业入会,切实克服“万水千山总是钱”的问题。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活动实效。侨商会将继续扩大海内外的联系面,加强与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新侨创新创业联盟、各地区侨联及侨商会、国家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外国商会组织、海外中华总商会、驻外使领馆经参处的密切联系。加强举办经贸活动的时效性,采取事前充分筹备,事中有效对接,事后跟踪服务评估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举办经贸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要系统考虑好“两个服务”(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一带一路”)。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促进侨联工作。侨商会要继续加强基层侨商组织建设,使各级侨商组织真正成为各级侨联工作的得力助手。加强秘书处工作建设,增聘侨商会副秘书长,充分发挥全国侨商组织的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的作用。加强侨商会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侨商会今年工作计划,将在8月份举办全国侨商组织秘书长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侨商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促进全国侨商组织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内部治理、完善组织功能。侨商会将进一步修订现有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章程》的规定,围绕国家三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整合全国各级侨商会资源,积极稳妥地试点成立侨商会实体机构,以减少侨商会对会费的依赖程度,促进侨商组织可持续发展。同时,侨商会还将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现行会费收费标准的建议并提交中国侨商联合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五是探索互联网联络方式,加强全球侨商组织网络联系和信息互通。侨商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科技公司的合作,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促进国内侨商组织与海外侨商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与项目合作。
三、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战略实施,发挥侨商组织独特作用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侨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希望侨务战线的同志们坚持胸怀全局、坚持为侨服务、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当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成为侨务工作的实干家,最大限度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李克强同志也要求侨务部门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等要求,持续推动侨务工作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项为侨服务,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促进国家统一、增进中外交流合作、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侨务工作者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工作方向。李克强同志的批示进一步明确了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这对指导巡视整改,推进侨联、侨商会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5年底以来,部分省区市侨联、侨商会致电中国侨商联合会,反映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下文要求侨联与所属侨商会脱钩情况,希望中国侨联对此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截止去年底,在27个省级侨商会中,已有3个省级侨商会与侨联脱钩,9个省级侨商会部分脱钩。中国侨联党组高度重视侨商会脱钩问题,今年1月4日,中国侨联党组在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工作时指出,侨联所属侨商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是侨联联系不同领域侨界群众的手臂,同样具有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的工作属性,是侨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侨联不是行政机关,侨商会也不具有行业协会性质。侨联与侨商会脱钩,不仅违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侨联改革方案》,影响侨联组织群众性特点的发挥,更有可能使侨联形成新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中央书记处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栗战书,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等分别作出重要批示。1月6日,中国侨商联合会派员赴中南海进行专题汇报。1月18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召开了青妇科侨有关社团座谈会。1月24日,中国侨联主席林军同志就侨商会不能脱钩问题致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同志,得到了刘鹤同志的积极肯定。2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函复中国侨联,明确:第一,中国侨商联合会没有列入协会商会脱钩建议名单,不用参加脱钩改革;第二,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尚未对地方侨商联合会脱钩的地方,不再把地方侨商联合会纳入脱钩改革,各级侨商联合会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这个问题的解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侨联工作的关心和期望,体现了中国侨联对侨商组织发展的重视,更为侨商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侨商会各项工作,我代表中国侨联提几点要求:
1、推动侨商事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今年5月,中国将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参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合作协议,形成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共识。本次高峰论坛,将全面总结“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进展,在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同时,推动国际合作,实现合作共赢,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经济全球化作出新贡献。
中国侨联根据巡视整改意见,正在研究制定围绕国家战略,整合侨联资源,发挥系统整体优势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国侨联关于发挥侨的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各级侨商组织要在侨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国家三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类经贸活动,搭建为会员事业发展的平台。要着力拓宽服务会员渠道,注重提高经贸活动质量和水平。各位侨商会员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在促进国家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事业的新发展。
2、加强基层侨商组织建设,发挥侨商组织独特作用。各级侨联和侨商组织要充分认识中央书记处关于侨商会不脱钩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期望,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侨商组织的健康发展。目前,侨联所属侨商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去年又有一批侨联成立了侨商会,对各地侨联工作形成了有力支撑。我在去年的全国侨商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过,侨商组织建设还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一些该建未建的省份还没有成立侨商组织,一些省区市侨商组织建设只停留在省一级,还没有向地级市拓展,一些省市虽然成立了侨商组织,但侨联支持力度不够,关心不足。这里面有客观问题,包括有些地方侨商会脱钩问题所产生的影响,但更多的是主观问题,是对侨联组织发挥群众性重要性和侨商组织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这次中国侨联巡视整改工作中,重点要在解决“四化”问题不够有力,“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比较突出方面下大力气。其对应的整改措施就是要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基层组织也包括侨商会等社团组织。因此,各级侨联要按照《中国侨联改革方案》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侨商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促进对外开放中重要作用,在参与社会管理、公益事业和精准扶贫中重要作用,将侨商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中,不断增强侨联组织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这也是中央对各级侨联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之一。
3、加强侨商组织内部治理,探索侨商组织发展新途径。在党中央的关怀下,侨商会没有列入协会商会脱钩名单,不参加脱钩改革。但这绝不是讲侨商组织不需要改革。侨商会虽然不脱钩,也必须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改革方向。各级侨商组织在保持与侨联领导体制不变的前提下,都要按照中央关于社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行改革,使侨商组织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在完善侨商会服务会员的各项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探索侨商组织可持续发展途径。
侨商会内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是保证侨商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各级侨商组织都要按照《章程》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侨商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开阔眼界,虚心汲取兄弟侨商会和海外商会运作方式和先进理念,不断创新侨商会发展模式。
各级侨商组织要在中国侨联和地方各级侨联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本地区经济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侨商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和水平。这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开发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改革的力度,为各级侨联、侨商会和广大侨商提供了更加宽阔的服务和发展平台。目前,中国侨商联合会正在积极探讨成立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全国开发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实体机构,需要各级侨联、侨商会及海外侨务资源的大力支持,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各地开发区建设发展贡献力量。各级侨联、侨商会和广大侨商要充分利用国家促进开发区建设的契机,发挥独特优势,创新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模式,在促进国家开发区建设的同时,不断拓宽侨联、侨商会的服务渠道,营造侨商事业发展的新格局,为增强侨商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有益的探索。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按照侨联“两个并重”、“两个拓展”工作方针,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奋发有为,不断推进侨联和侨商组织的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