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返岗复工者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21日,是该系统正式上线的日子,具体咋操作?
先来回顾一下关于健康申报证明的相关重点问题。
【问题1】健康申报证明是什么?
为保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由河南省卫健委开发的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于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返岗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由基层医疗机构出具集体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实现一人一证,健康返岗。
【问题2】健康申报证明谁需要办?
《通知》明确,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问题3】健康申报证明有啥用?
《通知》明确,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问题4】健康申报证明怎么办?
健康申报证明分线上申报、线下体检“两步走”。
(一)网上申报。
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2月21日全面上线。申报人员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明”进行申报。
进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号之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完成了网上申报,只走完了第一步。拿到证明,还要线下预约办理。具体咋办?
(二)集体预约办理。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办理,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对个人分散出行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完成线上申报后,发现进入一个“提交成功”的页面,页面提示:“请耐心等待预约通知,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医疗机构候检。”并附医疗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十分清晰。
需要提醒两点:第一点,体验发现,个别县区附近没有医疗机构,可以选择临近的,否则无法提交成功;第二,线下办理实行集体预约办理,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
【问题5】如果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健康异常怎么办?
《通知》明确,在服务过程中,责任医生发现申报人员体温异常的,应结合流行病学史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要求进行处置。
【问题6】线下体检,咋防护?
《通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要选定宽敞、通风的诊断室或区域作为服务场所,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侯检申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或暴露,防止交叉感染。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安保人员专门负责服务场所现场秩序,保持侯检人员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服务结束后要组织申报人迅速离场。
此外,要求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统筹调配口罩、消杀用品等医用物资,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防护需要。
【问题7】申报收费吗?
《通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问题8】如何保证个人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个人来说,如实申报是基本准则。申报提交前,系统会明确提示“以上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红霞在19日省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返岗人员依法如实填报近14天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接触史等重要信息,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要结合个人填报内容,检查体征,问询流行病学史,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并如实出具《集体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对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肃溯源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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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客户端